昆明公共法律服务“有温度”
发布时间:2012-01-17 11:08:56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集成司法行政各类法律服务项目、提供多种公共法律服务产品的有效载体,是司法行政机关直接面向人民群众提供服务的窗口。”昆明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两年来,昆明市司法局全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协同推进三大平台、服务产品、人才队伍、制度标准、组织保障五大体系建设,基本建成了覆盖全省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构架。
建设“一条主干”,撑起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主干线。按照统一名称、统一名称标牌、统一形象标识、统一进驻项目、统一服务载体、统一办事流程的“六统一”原则开展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形成上下贯通、各有侧重、功能互补、整体联动的公共法律服务“主干线”。
县级实体平台,做到律师、公证、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宣传业务全覆盖,乡镇级实体平台,完善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咨询三项基本职能,村居一级实体平台为所有业务提供指引功能,打造“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流转办、结果及时反馈”的一站式服务平台。目前,全省“线上+线下”公共法律服务,打通了公共法律服务的“***后一公里”。经过两年多的努力,全市已建成160余个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